近年来,岚皋县按照“党建带工建、党建带团建”的思路,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,狠抓工作落实,实现了党工团工作融合互动,促进了非公企业健康发展。
强力推进组建。在坚持常规组建的同时,结合实际创新组建模式,不断加大组建力度,扩大工作覆盖面。一是同步建设。把党、工、团等组织与非公企业的创建发展同步谋划、同步推进,县委组织部与县总工会、团县委及经贸等部门协调配合,建立机制,对组织设置、关系接转、会籍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,保证了党群组织同步健全。二是互为依托。对企业建立了党组织但未建立工会等组织的情况,采取党员带头入会、带动职工入会的方式,创造条件建立工会组织;对企业建立有工会组织但未建立党组织的实际问题,工会组织推荐党员工会主席作为党组织负责人候选人,推荐优秀工会工作者作为入党积极分子,逐步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。
狠抓规范管理。一是夯实工作责任。坚持把县委领导、县非公党工委委员、主管党委书记、副书记、党建指导员和企业支部书记作为抓非公党建工作落实的关键责任人,全面夯实非公党建工作责任。二是落实经费保障。在严格落实税前列支、党费返还和企业赞助、党员捐助等制度的基础上,县级财政预算10万元作为非公党建工作经费,全面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。三是加强队伍建设。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基础上,着力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、工会、团组织的制度建设、队伍建设,充实人员,建立运行机制,不断配强工作力量。
注重发挥作用。一是促进企业管理。党组织、工会、团组织发动职工围绕企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提合理化建议,着力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,规范企业在人事、财务、市场等方面的管理,完善制度,推动落实,得到了企业主的肯定和支持。同时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,党、工、团合力建设党员职工活动中心,围绕生产经营,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,为企业发展凝心聚力。二是促进企业生产。围绕抓好生产提质增效为重点,组织党员和广大职工参与劳动竞赛、技能培训、技术攻关等活动,发挥青年骨干的敢想敢干的闯劲,选树一批业务精英、技术骨干,发挥在生产中的示范带动作用。三是促进保障服务。通过党、工、团等组织,保障职工的民主政治、劳动就业和利益分配等合法权益,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保险、困难救助、劳资调解等,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,使广大职工感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,也为企业发展和职工生活提供了坚实后勤保障。
截止目前,全县有非公企业201家,职工3300余名,其中党员228名,已建立党组织(支部)49个,配备党组织书记49名,选派党建指导员105名,兼任企业党支部副书记,201家企业全部建立工会组织,成立共青团组织8个,组建妇委会5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