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一名基层检察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,只有深刻理解严以律己的内涵,常思不严不实之害,严守并忠实践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才能切实担当起维护法律尊严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,让党放心,让人民满意。
对“严以律己”的理解
“严于律己”是对党员干部修身养性的基本要求。思想方面,要保持定力,提高修为,心存敬畏,不存妄念乱想,清除思想杂质,经得住诱惑,耐得住寂寞,慎独、慎初、慎微,锻造个人品质,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,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。作风方面,不忘理想信念之所在,敢于担当,为民谋利,以干事创业为荣,以碌碌无为为耻,经常地反省自己,守住小节,把住底线,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、人前人后一个样、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,不放纵、不越轨。素质方面,不断加强学习提升本领,大兴学习之风,读经典、学业务、长才干,做政治上的“明白人”,做实践中的行家里手。
“严以律己”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。党员干部的第一身份是党员,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,任何时候都要与党同心同德,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,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维护党的团结,做老实人,讲老实话,干老实事儿;遵循组织程序,不越权限办事,不搞先斩后奏;服从组织决定,不跟组织讨价还价,不欺骗组织、对抗组织,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。心存敬畏、手握戒尺,敬畏人民、敬畏法律和制度、敬畏道德,并以道德、法律、制度和人民这些尺度来律己,进而律人。
“严以律己”就要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能力,遏制和杜绝“不严不实”现象的发生。“不严不实”的问题看似很小,但“千里之堤,溃于蚁穴”,如果任其滋生蔓延,必然会导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所以要做好严以律己就必须防微杜渐,不断提高自我发现、自我警醒、自我纠正、自我净化的能力,坚决遏制和杜绝“不严不实”问题的发生,自觉远离低级趣味,自觉抵制歪风邪气,自觉净化朋友圈、社交圈,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,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。
如何做到“严以律己”
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,必须从思想政治、检察工作、日常生活和廉洁自律四个层面入手,强化四种意识,并将其内化于心、外践于行,才能坚守政治底线,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,真正落实好习总书记关于严以律己的要求和期望。
严守政治规矩,做对党忠诚的老实人。无规矩不成方圆。对党绝对忠诚是严以律己的核心,严守党的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。一个政党,如果没有铁的纪律,就会成为一盘散沙,就会丧失战斗力和生命力。作为党员干部,首先要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,始终保持清醒坚定的政治立场,模范遵守党纪党章,坚决维护纪律,在政治上讲忠诚,在组织上讲纪律,在行动上讲原则,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想问题、办事情。作为检察领导干部,就要自觉从严从实加强党性修养,坚定理想信念,提升思想境界,追求高尚情操,坚守职业良知,严格秉公执法,永葆忠于党、忠于国家、忠于人民、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。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,旗帜鲜明,立场坚定,坚决抵制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杂音、噪音,执行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、不做选择、不搞变通,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到实处,做一个襟怀坦白、表里如一,勇于担当、无私奉献的老实人。
遵守国家法律,做公正司法的带头人。遵守国法是做人的根本底线。众多反面典型、腐败案例都警示告诫我们,党员干部若漠视党纪国法、违法乱纪、知法犯法、为官不为、为所欲为,最终会走上犯罪的深渊,成为人民的罪人,不仅破坏了党的形象,也给自己带来了灭顶之灾,教训极为深刻。因此,党员干部要守得了清贫,耐得住寂寞,经得起诱惑,不该去的地方不去,不该拿的不拿,不该说的不说,违规的事不做,出轨的事不干,不触高压线,不入雷区,不踩红线。作为检察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,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,真正带头做到尊崇法治、敬畏纪律,恪守检察职业良知,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思考、谋划和开展检察工作,真正做到在法治之下、而不是法治之外、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、作决策、办案件,努力做依法、平等、客观、公正司法的带头人,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。
勤于自省,做慎独慎微的明白人。慎独与慎微是我国古代儒家推崇的自我修身养性方法。慎独,是指人们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,凭着高度自觉,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行为,而不做任何有违道德信念、做人原则、违反法律之事;慎微,就是能见微知著、防微杜渐、防患于未然。能不能做到慎独慎微,是检验党员干部自觉性、自制力和意志力强不强的重要标准。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在公众视线之外、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,依然能够正确对待利益诱惑,做到不仁之事不做、不义之财不取、不正之风不沾、不法之事不干,一身正气、一尘不染。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,很容易成为被“公关”、“围猎”的对象,更要不断净化自己的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朋友圈,守住法律底线,坚持秉公用权,管好每个小节,拒腐防变、洁身自好。
自觉接受监督,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。党员干部严于律己,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、社会监督、群众监督、舆论监督,以他律促自律。权力不见阳光就会滋生病菌,就会变质。接受监督不是跟自己过不去,而是一种约束,是一种保护,更是加在自律之上的一道保险墙。监督能使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,避免看问题、作决策时的主观、片面和随意性,从而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。于公,有利改进工作,促进发展;于己,可正衣冠,明得失,少走弯路。检察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,打铁先得自身硬的理念,敢于接受监督、主动接受监督。用一心为公的勇气,广泛纳谏的胸怀,用“言者无罪,闻者足戒”和“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”的态度对待监督,带头接受监督,主动推行检务公开,努力打造阳光检察,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,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,扩大社会公众的知情面,用公平正义回应社会关切,树立廉洁检察形象。